【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崇川区2022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感知建设一期采购及安装项目(南大街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02220011(ZB010)
项目名称:崇川区2022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感知建设一期采购及安装项目(南大街标段)
预算金额: 1399万元
最高限价: 南大街标段139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本地通信线路资源(提供相关运营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 日至2023年01 月04日。
地点: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使用CA锁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远程不见面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须提供演示视频,详见投标须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
联系方式: 金卫华(133909623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 0513-66991037
3.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孙霞
电 话: 0513-6699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