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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2023-2024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桥梁定检项目
2324-LK标段、2324-D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门区2023-2024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桥梁定检项目已经由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门区2023-2024年日常养护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桥梁定检项目共划分两个合同段: 2324-LK合同段、2324-DJ合同段。
2324-LK合同段:对海门区约340公里县道和1930公里乡村道进行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具体以年报数据为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评定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的要求和《江苏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苏交公农路﹝2015﹞378号)的要求,开展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主要检测评定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和相应分项指标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五项公路技术指标,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供检测评定报告、平整度报告等相关检测资料,汇总整理有关统计报表,录入相关管理系统软件。检测费用约100万元。
计划服务期:2年,具体要求:1、乡村道每年6月10日前完成所有检测评定工作并提供评定报告;2、县道每季度末前15日完成相关检测评定工作并提供评定报告;3、按照要求完成有关报表统计汇总工作。
2324-DJ合同段:2023年对列养的乡道、村道上的所有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约1006座桥梁及县道四五类桥梁、特殊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共约2.6万延米;2024年对列养的县道(区管道路)上的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约175座以及乡村公路上的三四五类桥梁、特殊桥梁(若涉及分幅桥梁分开计算约200座),约1.2万延米。合同期内如涉及南通市公路发展中心统一检查,桥梁定检数量发生变化,届时以书面通知为准。
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中定期检查的深度要求,评定每座桥梁技术等级,形成检测评定报告。四、五类桥梁中的大桥、特大桥、通公交桥梁均须将本次检查的病害与上一年度检查情况进行对比,详细描述病害发展情况。并根据检测评定报告和农村公路桥梁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更新修正公路桥梁数据库。每年的年终提供桥梁管养分析报告。定期检查费用约95万元。
计划服务期:2年,具体要求:每年的6月底之前完成外业工作,7月中旬完成内业录入及评定工作,8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正式的评定报告(含电子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
2324-LK合同段,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
2324-DJ合同段,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1)2324-LK合同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并担任过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324-DJ合同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并担任过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1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1.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合同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2个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门区静海路192号
电 话:0513-82116804
联系人:钱卫华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联系人:邱苏凯18913519865、黄立浩、孙文工
邮 箱:szjtsws@126.com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21547544。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9.6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9.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9.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详见南通市政务中心4楼大屏)。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会议ID另行通知。建议各投标人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若确有需要,亦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派代表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若投标人派员至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疫情防控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按照南通当地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携带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汇票或保函等(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如有)递交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9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因投标人未到场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1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9.1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