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023YHJL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发展中心以《江苏省交通养护(普通国省道养护)项目管理办法》(苏交公路〔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包括2023年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2023年桥梁加固维修及专项行动等桥梁工程项目、2023年日常养护项目等所有养护项目,总工程量约2.98亿元。具体如下:
1、2023年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包括G228如东段、S356如皋段、G328海安段、S335通州段、S335海门段、S356启东段、S334如皋段等,工程量约2亿元。 2、2023年桥梁加固维修及专项行动等桥梁工程项目,工程量约0.2亿元;
3、2023年日常养护(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单价类项目)、专项工程、绿化提升、应急抢修及等其他养护工程项目,工程量约0.78亿元。
施工工期:大中修项目预计5月开始实施,10月底完工;桥梁加固维修、日常养护(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单价类项目)、专项工程、绿化提升及应急抢修等其他养护工程项目按相应施工合同时间要求完成。
2.2 招标范围
(1)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2023YHJL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023YHJL标段: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同时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需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完善基础资料;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费用有关资料的复核工作;对施工单位落实用工实名制情况进行监理,审查施工单位所承包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0.5个月;施工阶段11.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路面大中修项目、桥梁加固维修等养护工程项目12个月,其他项目6个月。
(3)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任务和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且养护大中修和桥梁工程施工(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的工程总造价达1亿元或以上。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含五年)及以上监理经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已完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和一项已完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且养护大中修和桥梁新建(或改造或维修或加固)工程施工的工程总造价达1亿元或以上。
B、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C、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9月~11月或2022年10月~12月或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话:18932207883(陈小龙)、13814662273(周天豪)
联系人:陈小龙、周天豪
Email:1436006986@qq.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5818219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4: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5: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34-132-358,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 《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8.9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