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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常见三十问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1.什么是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政策,其内容标准是什么?

        答:市委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人才新政《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政策分为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通俗讲就是“2、3”“15、30”两类两种标准。

        2.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是多少?

        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4.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首次来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首次来通时间是指首次在南通市区缴纳社保的时间,申领本政策的首次来通时间必须是2019年7月1日及以后。

        5.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人才层次有何要求?

        答:人才层次满足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三高”类别的其中一种即可。

        6.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其所在企业性质有哪些规定?

        答:首次来通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性质须是工业企业;2021年起新引进人才,所在企业性质拓宽到除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外的企业。

        7.申请2019年版市区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在引进方式上有要求吗?

        答: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必须在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保。

        8.如何申报高层次人才津补贴?

        答: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高层次人才本人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为便于人才申报,市人社局制定了“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津补贴申报指南”,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和“南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人才也可以点击市人社局官网首页左侧最上方小窗口查阅。

        9.人才是南通人,毕业后回通工作是否也可以申报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

        答:只要符合条件,无论是南通本地还是市外的人才均可申请。目前,对人才户籍没有限制也没有要求。

        10.今年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补贴对象为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来我市区企业就职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11.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进行申报吗?

        答: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是2017年以后入学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才必须是在首次来通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在双证齐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12.生活津贴是如何受理审核的?

        答:(1)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2)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3)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4)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5)在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网公示;(6)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13.目前,生活津贴多久发放一次?

        答:目前是一年集中审核发放两次,预计在年中和年底有结果,并按程序拨付生活津贴。

        14.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是直接打到本人银行卡吗?

        答: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本人自行申报,按照按期发放的原则,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为确保补贴拨付成功,人才申报后需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功能并处于正常状态。

        15.已经申请过生活津贴的还需要再申请吗?

        答:生活津贴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如果高层次人才在市区同一单位就业,生活津贴只需要申请一次,后续由平台审核数据,按程序办理。

        16.如果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还可以享受生活津贴吗?

        答: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7.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购房时间有没有要求?

        答:在购房时间上,必须是人才首次来通之后。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18.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产权有哪些规定?

        答: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19.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对其性质有要求吗?

        答:在房屋性质上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20.人才用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必须是首套房吗?

        答:不限定,目前,细则没有对首套作出限定,主要对申请时限、产权所有、购房时间、房屋性质等方面作出明确性规定。

        21.人才是2021年2月来市区就职的,是否可以先买房再进行购房补贴申请,还是需要两年社保交满后才可以购房?

        答:先购房后申请,人才在2021年2月后即可购买房子,在社保缴纳满2年后进行申请。

        22.人才2021年新引进的,已在市区企业工作参保,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子,一定要在工作单位所在的区购买吗?

        答:人才所购买的房子在市区范围内即可,即崇川、通州、海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

        23.人才是博士研究生,配偶是研究生,均是2021年1月1号以后来通市区企业就业的,社保均缴纳两年后可申领多少钱的购房补贴?

        答: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一方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3万元。

        24.人才已获市江海英才计划的购房补贴,能否再申请市区企业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25.工业企业是如何界定的?

        答: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版执行,工业企业执行的是大范畴的定义,比如,制造业、科技型企业是符合要求的;而房地产、金融、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餐饮零售等企业是不在政策范围内。至于工业企业的界定,是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的。

        26.人才提升学历后再次回通就业创业能否申领生活津贴?

        答:人才在通工作后,全脱产在校学习并取得新的更高层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后,全职引进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如同时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基本申领条件,可作为全职新引进人才享受市区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津补贴政策。

        27.在享受三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补充意见》中的延长期生活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8.《补充意见》中延长期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延长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分别为2000元/月和3000元/月。

        29.《补充意见》中延长期生活津贴可享受多久?

        答:最长不超过两年。

        30.《补充意见》中的“市区普通商品房”,对购房时间和房屋产权有何规定?

        答:和《实施细则》中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时间和屋产权性质保持一致(详见《实施细则》“房屋补贴申报管理”或本问答17、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