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单位的通知
通政发〔20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的增补朱理治故居为第五批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州区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朱理治故居简介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朱理治故居简介
朱理治故居位于通州区二甲镇余西新民街116号,东经121°09 '34.8 ",北纬32°02'17.7 "。始建于清末,现存坐西朝东厢房,面阔9米,进深4.5米。故居是朱理治青少年时生活之处,1989年公布为通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所有权:国家所有。
管理使用单位:二甲镇人民政府。
保护范围:故居本体,东至本房屋,南至本房屋,西至本房屋,北至本房屋。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房外7.4米,南至路,西至塘,北至房外15.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