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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尽量减少人员到服务大厅办理医保业务时的聚集,今天,市医保部门向全市参保人员发布几项重要提醒。
多项医保业务可“不见面”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以下医保业务时,无需到服务大厅,可在家多渠道网上或掌上“不见面”申办。
异地就医申请业务,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南通医保”APP、“南通百通”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江苏政务服务网、传真0513-59001353办理。
医疗、生育费用零星报销预审业务,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APP、“南通百通”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异地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业务,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传真0513-59001353办理。异地人员双通道单独支付待遇认定业务,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申请业务,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参保单位对公账户信息维护业务,可通过“南通医保”APP办理;单位参停保业务,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医疗保险转入、转出业务,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江苏医保云”APP办理。
照护保险评估申请业务,可通过“南通医保”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照护保险评估结果查询业务,可通过“南通医保”APP办理。
零星报销时间延长到明年6月底
为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市医保部门出台多项便民举措,对长期居外和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期限进行了延长,规定2022年度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底。同时规定,中断参保缴费的职工,在中断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后,不影响相关待遇。
执行“长处方”政策,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人员,经诊疗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以满足老年人、门诊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需求。
参保人员还可通过“南通医保”APP进行网上购药,直接使用医保支付,医保待遇一键结算,所购药品配送到家。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按月缴
从今年9月起,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2023年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均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原已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缴费平台按时缴费即可。新参保(或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参(续)保手续,新参保人员还可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参保手续,通过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APP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南通农商行等途径缴纳医疗保险费。 日报记者 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