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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聚焦财政主业,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主动发布日常信息。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6条;解读财政政策12次;办结留言304条;开展6期征集调查,收集意见25条;全年组织刊登各类宣传稿件376篇,其中在各类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160余篇。二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单位)顺利完成2022年预算公开和2021年决算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和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南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完整答复申请事项。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6件(含上年结转办理4件),全部通过网络申请。主要涉及预决算、环境保护税、农业保险费、农机购置补贴等数据咨询及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部分建设项目合同公开等事项。目前已全部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认定。对我局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选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后,及时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二是形成分工协作体系。由相关处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三是实施分级审核制度。主动公开信息由具体经办人逐级上报,交由处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及时上传更新。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内容发布和审核,切实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

        平台建设方面

        出台《南通市财政局信息宣传管理办法》,从内容、数量、流程、考核等方面规范信息宣传工作,提升信息宣传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手机新媒体等网络平台和报纸、杂志等纸质媒体及时更新财政信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南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格式、答复时限和公开范围公开相关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通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梳理短板弱项,及时修正完善,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年代久远追溯困难。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多年前数据或政策,因当时未留存信息化档案或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导致追溯困难,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难度较大。将进一步针对具体申请事项梳理政策脉络,通过档案查询、经办人问询、条线资料查阅等方式确保答复准确真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预算公开情况

        高效完成2022年预算公开,在原有基础上,将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共19个部门、77个单位全部纳入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市级(除涉密单位外)99个部门、265个单位均于规定时间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真正实现部门预算“双公开”。

        政策文件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股权投资发展环境,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基金集聚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投资机构集聚、基金引导、建设配套环境等措施,积极发挥基金引导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公布第八批、第九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区非营利组织名单,做好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公布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2019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认废止、失效的文件为119件,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统一。

        )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

        统筹调度财政资源,多措并举增收节支,把宝贵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比例保持在80%。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力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四)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