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2-08943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2〕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各县(市、区)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海安市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曲塘、墩头专职消防救援站立项,推动李堡、滨海新区、白甸、大公、雅周、胡集、南莫、高新区海安街道、开发区长江路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载液量2.5吨泡沫消防车2辆、进口底盘载液量4.5吨泡沫消防车1辆、进口底盘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2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充分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年内完成消防主题影院(厅)建设工作,配备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如皋市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下原、石庄、吴窑专职消防救援站立项,推动丁堰、九华、如皋港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载液量2.5吨泡沫消防车2辆、载液量8吨泡沫消防车1辆、7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5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行政村)、重点单位分别建设至少1个示范微型消防体验室(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充分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影院(厅),配备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责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如东县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马塘、新店、双甸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载液量2.5吨泡沫消防车1辆、载液量8吨泡沫消防车1辆、42米以上载液量6吨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9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进口底盘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和流量400L/S以上拖车炮1门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1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充分用好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影院(厅),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县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建设沿海化工园区重型化工编队。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启东市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增加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站提档升级,推动训练与保障基地和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立项,推动惠萍、王鲍、开发区、东海、南阳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入执勤,完成进口底盘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7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3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7月底前完成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成消防主题影院(厅)建设,配备消防宣传车并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试点建设沿海救援专业处置队,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崇川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陈桥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90米以上登高平台车1辆(市本级)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确保完成既定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年内完成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消防主题影院(厅)建设任务。升级改造消防宣传车并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区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建筑坍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落实水域救援编队,优化水域救援装备配置,定期开展水域救援训练。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组建区级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通州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先锋、西亭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70米以上登高平台车1辆、载液量2.5吨泡沫消防车1辆、12吨泡沫消防车2辆和进口底盘18米以上载液量20吨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家庭”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充分用好本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影院(厅),配备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区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海门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7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完成进口底盘载液量12吨泡沫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9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1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7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8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升级改造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完成消防主题影院(厅)建设,配备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区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建立支队、大队(消防站)层级共享共用的作战指挥平台。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5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常兴路专职消防救援站立项。完成70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4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5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10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完成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影院(厅)建设工作。配备消防宣传车并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及现代化指挥作战体系建设,推动沿江化工园区建成重型化工编队。对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九、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3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推动中奥专职消防救援站投勤。完成18米以上载液量20吨的进口底盘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和53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5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3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30套。做好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7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年内完成区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配备消防宣传车并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级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消防站装备器材提档升级,组织开展针对大型钢结构厂房的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30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消防”整体规划,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5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1家遗留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整治新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开展集中曝光,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局(所)建设。深化公安、消防部门“六联工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体系,发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督促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防火检查;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职责。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3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30套。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不少于7家。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开展“进农村”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落实开学消防宣传第一课和消防“进军训”,开展寒暑假学生消防安全教育,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率达到7%,人均学习不低于1000分。充分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备消防宣传车每周开展宣传。联合市主流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推进消防重点新闻报道、典型案例警示和火灾隐患曝光。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分灾种组织开展综合性演练,全年不少于4次。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实体化运行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人,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和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职业待遇。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022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市纪委监委
(一)对各地、各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参与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
(一)协调、指导全市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二)建立全市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组织新闻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四)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消防工作,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直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直属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直属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四、市教育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聚焦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指导直属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督促县(市、区)教育部门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推动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督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落实消防部门要求,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将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全面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协助指导成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助学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各地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校寒暑假布置一份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后上好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督促在高中、大学新生军训中安排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学生参加消防志愿者行动。
五、市科技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督促指导市属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推动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消防安全领域青年人才培养。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市属科研机构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督促市属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市属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市属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本部门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在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推动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消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产业发展。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配合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七、市民宗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宗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宗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下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验收。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所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民宗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宣贯落实《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地民宗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各地民宗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活动、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在行业系统内各单位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宗系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督促宗教教职人员和团体开展教育培训,利用本单位网站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指导各地民宗部门督促宗教单位场所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八、市公安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公安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消防工作职责,全力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指导基层公安机关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规范办理监督检查发现或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消防行政拘留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部门管辖的消防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证据收集和固定,并及时书面抄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九、市民政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政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宣贯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会同机构编制、住房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监督指导。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民政系统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市司法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教育。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消防法律服务。承担报送市政府审查的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工作。负责下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消防规范性文件审查。承办消防安全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下级政府消防安全行政复议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市财政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合理确定市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督促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消防经费保障工作。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行业消防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发证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指导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住建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三)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各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四)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鼓励广泛建设消防宣传栏(牌)等固定宣传设施。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十六、市市政和园林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市政建设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督促指导供水企业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直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本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十七、市城市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依法查处市政街巷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摊点,保障消防车道畅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依法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行为。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八、市交通运输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督促客运车站、码头、营运车辆、内河通航水域(国家海事部门管辖水域除外)航行、停泊、作业的营运船舶、水上浮动设施以及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加强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火灾事故和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督促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建立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全市公路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公路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对内河港口的作业码头、汽车客运站和各单位办公场所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利用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显示屏、灯箱广告、移动电视等载体,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培训知识纳入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教育内容。指导直属单位以及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十九、市水利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办公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水利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时将重大汛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市农业农村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农业、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其严格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休闲农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和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业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内容。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各处室(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一、市商务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专家检查、督办整改、组织曝光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宣贯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监督、指导由市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内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文旅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下级文旅部门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文物商店、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监管。协助和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文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和旅游区(点)等级评定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文旅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旅游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深刻吸取山西太原景区火灾重大事故教训,以古镇类A级旅游景区为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开展集中检查整治。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等手段,督促文旅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力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指导督促文旅系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文旅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督促大型旅游活动主办方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在行业系统单位内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娱乐场所、旅游星级饭店等利用各类显示屏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在A级旅游景区开展提示性和公益性消防宣传。督促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对所属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内容,利用旅游宣传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支持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文旅系统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旅游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力争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规划立项、设施建设、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卫健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参与组织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直属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涉疫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采取专家检查、督办整改、组织曝光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实现大型医疗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应达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参与“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对直属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督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四、市应急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有限空间火灾防范。督促企业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辨识、上报备案工作,指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负责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到场提供技术支持。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按照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监管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监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配合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所监管工矿商贸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二十五、市国资委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出资人职责,切实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督促所监管企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参与所监管企业重特大事故调查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所监管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所监管企业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督促所监管企业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督促所监管企业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所监管企业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所监管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六、市行政审批局
(一)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审批事项进行审查。
(三)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
二十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配合消防部门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十八、市体育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体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体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体育系统内单位和场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督促指导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及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体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文体活动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加强体育场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球类馆、健身馆、游泳馆,以及各类比赛活动场馆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指导督促体育系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督促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确保体育场馆、场地消防安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应达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体育系统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九、市人防办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人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条线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本条线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条线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条线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本条线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督促集中办公区域的市级党政机关按照职能划分要求,做好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防控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学习宣贯《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是否到位等。督促集中办公区域内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等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板报、宣传资料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十一、狼山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管辖区域范围内消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学习宣贯《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做好管辖区域范围内森林防火等防护工作。做好管辖区域范围内有关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管辖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管辖区域范围内所属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条线消防安全形势,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景区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管辖区域范围内所监管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所监管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二、市大数据管理局
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整体规划,同时为“智慧消防”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十三、南通广电传媒集团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广电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广电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广电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广电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广电媒体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加强对直属单位和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广电系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广电系统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在系统单位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夯实单位消防安全基础。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播发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并加大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益宣传频次。协助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消防救援处置等宣传报道,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指导系统单位和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或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广电系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三十四、市总工会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工会领域内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参与职工消防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推进群防群治。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条线消防安全形势,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本系统所属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条线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本条线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五、团市委
(一)组织开展面向团员青年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青年志愿者活动内容,支持、指导消防志愿者活动。
三十六、市消防救援支队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地铁等高风险场所,养老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学校实验室及科研机构等敏感场所,“密室逃脱”、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物流仓储等新业态,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每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将以上场所列入抽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严格实施监督,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处理,跟踪督促整改。全面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推进落实辖区单位与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完善“大宣传”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媒体合作,普及消防常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分类编写标准化培训教材,对基层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开展系统化培训。广泛推动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聘请消防公益宣传使者,推进消防志愿服务。巩固拓展宣传阵地,推进省、市、县三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微型消防体验点、移动式消防体验馆建设落实落地。强化队伍形象和公益宣传,推进先进典型宣传、重点新闻报道、影视产品制作、火灾案例警示和安全隐患曝光。用好支队级全媒体工作中心、大队级宣传服务站,完善应急出动响应、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十七、南通银保监分局
(一)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督促银行网点、保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产品,探索建立与消防安全水平相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推动保险公司做好防灾防损和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提升理赔服务水平,帮助投保单位尽快恢复生产。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推动行业系统各单位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督促行业系统各单位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八、南通海事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做好管辖水域范围(南通沿海、内河二类开放口岸)内到港船舶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承担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船舶等火灾事故救援工作。做好管辖水域范围内船舶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系统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本系统所属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本系统所属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十九、市气象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消防部门。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防雷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四十、市邮政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全市邮政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邮政管理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参与调查邮政行业火灾事故,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邮政行业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未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市邮政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内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