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0249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办发〔2023〕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稳岗留工若干举措》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稳岗留工若干举措
为顺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城市有序运行,支持企业员工留通欢度健康祥和春节,助力新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现制定如下举措。
一、鼓励工业企业抢抓生产。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计划。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应税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销售总量贡献度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并协助做好各类生产要素保障、运输工作。发挥挂钩服务企业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大行动,帮助企业稳岗留工、发展生产,解决难题、提振信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政策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建设计划。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按照现场施工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建安投资增长明显的板块在季度产业项目考核中予以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三、加大稳岗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实施重点企业稳岗奖励,对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在职参保人数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红包、改善工作条件等方式,吸引员工留通过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四、做好用工服务保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实施春节返岗补贴,对本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五、大力开展节日促消费活动。持续推进“双12南通购物节”、南通邻里生活节等系列活动。聚焦“四大商圈、两大集群”,鼓励和支持商贸企业、商业载体丰富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各板块、各商家针对留通稳岗人员发放节日消费助力券,引导各类促消费活动向留通稳岗人员倾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暖心传递节日关怀。鼓励各级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对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留岗员工开展慰问,发放新年礼包;面向保障城市运转、企业连续生产、项目连续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蛋糕券等。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
七、丰富春节期间文旅活动。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让留通人员度过开心充实的春节。开展“惠游冬日?暖在通城”冬季游、“文化迎春会”等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鼓励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照常开放,国有景区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八、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农批(农贸)市场及经销企业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发挥国有和集体农贸市场示范带头作用,在节日期间正常经营;鼓励民营农贸市场开门营业,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
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相应调整防控措施,千方百计维护人民健康。春节期间,开设诊疗服务热线,为企业留岗人员提供便捷诊断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正常运营,方便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非处方类感冒对症治疗药物。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保障留岗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和抗原试剂等防疫物品供应。〔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涉及资金补贴由属地负责兑现,市、区按现行体制分担。相关责任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