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2-1111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2〕9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城区世纪大道单元、老城区单元及平潮高铁站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通州城区世纪大道单元、老城区单元及平潮高铁站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2〕1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通州城区世纪大道单元E1-7、E1-8地块(东至希望路、南至效贤路、西至正德路、北至杏园路),世纪大道单元C3-8、C3-9地块(东至厚德路、南至朝霞路、西至希望路、北至学贤路),世纪大道单元G2-15、G2-24地块(东至尚德路、南至行根路、西至崇德路、北至成贤路),老城区单元F3-02、F3-03地块(东至希望路、南至金沙横河、西至竖石河、北至新金路),及平潮高铁站片区E1-2地块(东至翔凤路、南至亦陶路、西至振兴路、北至文峰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通州城区世纪大道单元E1-7、E1-8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沿地块东、北侧增加沿路绿化带,地块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40米。世纪大道单元C3-8、C3-9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沿现状加油站东、北两侧各增加20米宽防护绿化带,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世纪大道单元G2-15、G2-24地块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原公交场站用地结合珠江路东、江海大道北侧的长途客运站统筹设置。老城区单元F3-02、F3-03地块由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平潮高铁站片区E1-2地块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沿振兴路东侧增加10米宽绿化带,文峰路南侧增加一处小游园,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