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2-12442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2〕11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老城区02单元U1-17、U1-1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老城区02单元U1-17、U1-1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通市崇川区老城区02单元U1-17、U1-1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2〕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崇川区老城区02单元U1-17、U1-18等地块(东至劳护后巷、南至虹桥路、西至姚港路、北至青年路)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老城区02单元U1-17、U1-18等地块由商业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50米,内部设置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婴幼儿照护站等居住配套服务设施。地块东侧劳护后巷宽度由13米拓宽至15米。虹桥路、姚港路绿化带宽度分别由30米、20米调整为15米和10米,姚港河东、解放河南侧地块沿河绿化宽度由10米调整为20米。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