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64/2023-00553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通政复〔2023〕5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F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F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F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F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德合路、南至智兴路、西至竹林路、北至瑞兴路,总用地面积约12.03公顷,规划以居住(职工公寓)、中小学用地为主。居住(职工公寓)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市人防办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编制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布局、地块控制指标、配套服务设施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在《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街区用地策划和城市设计,着力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塑造区域城市形象和风貌特色,落实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和绿色智能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创造生态宜居美好生活。
四、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管理,确保该《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