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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2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坚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有力促进了南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南通市行政审批局8月份正式成立,企业注册、建设投资两大领域相对集中许可权事项已全部集中到位并正常运行。制定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办理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建立了“单一窗口”、“集中审批”、“多评合一”、“信息互推”等一系列审批新机制,实现了注册登记一根线、项目报审一条链、审管互动一个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运行以来,截止11月底,已累计收件4456件,办结4376件,即办件占比达81.5%,按时办结率达100%。提前1年完成国家级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今年5月,以98分的高分首家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验收,被确立为政务服务标准化“南通样本”,入选全国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工作组成员单位。
          二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印发了《南通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9项,调整下放50项,承接7项。根据“5张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权力库动态调整,今年共调整权力事项8576项次。编制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明确部门主要职责627项,具体工作事项3480项,职责边界事项369项。梳理出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63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325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制度措施中,列入环境保护监管共涉及10个部门27个事项、安全生产监管共涉及20个部门47个事项、食品安全监管共涉及7个部门16个事项、市场监管共涉及20个部门89个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共涉及25个部门57个事项。
          三是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横向集中、上下联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职责,明确各级办理事项和审批权限,编制事项目录清单。在各地、各级便民服务网络全面推广政务服务标准化、综合咨询帮办、单一窗口、集中审批等服务新模式,提高了全市总体行政许可服务效率。拓展“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功能,采取全面、协约、直接三种模式,完成59条各部门热线资源整合任务,话务量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0.6%,群众满意率达95.6%。全面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整合。截止11月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920个(宗),成交金额202.78亿元,累计节约(增值)资金15.61亿元,同比增长8.93%。
          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南通市今年获批地方立法权,为确保地方立法质量,我市及时充实了立法工作人员,制定了《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在前期立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着手调研起草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濠河风景区管理条例》。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年初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突出了改革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文件制定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文件出台的必经程序,市政府今年出台的12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未发生违法和不当的情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计清理393件规范性文件,年内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后评估工作要求,对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实施情况评估。
          三、健全完善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南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决策制度的工作要求,组织研究细化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印发《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和实施评价等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以及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的,都要举行听证,今年仅市级层面就召开了“国寿大厦地块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建立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各类听证会20余次。严格法制审核,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上会讨论。今年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6次,讨论研究经济社会重大事务91项,政府法制办主任全程列席。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评估。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落实。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我市被中央编办列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为契机,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三大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县(市)区工商、质监、食药监实现“三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环保执法职能,厘清责任边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组建区域性环保分局。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下移城市管理执法重心,基层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是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构建市、县两级“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主要职责、组织形式及工作规则。健全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贯彻实施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国土等重点执法部门,也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对接机制。
          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年度零报备制度。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68件,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06卷、行政许可案卷94卷,有力促进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着重加强市“12345” 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标准化、热线整合、功能拓展、办件效能、对外宣传和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截止11月底,“12345”平台共受理公众有效诉求11.89万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3.04%,直接回复办理9.4万件;共发布信息431件,其中微信发布153件,微博发布278件。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6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56件,满意率均达100%。结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百姓关心、事关发展的实际问题。如吸收关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新建并开办普惠性幼儿园29所,新创建省优质幼儿园16所,并全力推进“智慧教育”,申报创建数字化校园296所,完成3000个基础教育微课优质资源前期拍摄;吸收关于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水平等方面的建议,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6亿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至22种;吸收关于提高固废处置水平等方面的建议,实施240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6台火电热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533台,黄标车13128辆。
          三是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行政机关范围和要求,推动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今年重点开展了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00个、审计事项11项,增收节支2.38亿元,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72条,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13件。创新跟踪审计模式,对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实施全程监督,始终坚持“边审计、边帮促”,在揭示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五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纳入权力清单管理的66个部门和单位的633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2015年市级政府预算、2014年决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的82家一级预算单位(含所属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全面公开市区拆迁安置房建设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年度市级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以及所批准实施的项目名称、投资额度、建设内容等。
          六、预防化解并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排查。实行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矛盾纠纷“零报告”和分析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分析和研判治安管理、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房地产征收、消费者权益保护、污染损害等热点领域争议纠纷情况,为完善制度、改进执法、化解矛盾提供一手资料。截至10月份,全市共计排查纠纷线索97371条,有效防止纠纷11799起。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政府组建了由法学教授、律师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重大问题及重大、疑难复议案件的研究,有力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截止11月底,市本级共收到复议申请363件,同比增长30.9%,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进一步改进复议审理方式,全年共开展实地调查171次、组织复议听证3次,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32件。
          三是多措并举做好调解工作。按照自愿平等、合法正当、调解优先、便民高效原则,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各部门梳理汇总行政调解法律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市本级共接受行政调解申请43708件,调解成功40472件,调解成功率达92.6%。建立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司法机关联动化解机制,采取复议审判工作联席会议、行政应诉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力度,全年共与司法机关联动化解36起诉讼纠纷。加强大调解队伍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目前全市专职调解员达6000余名,其中600名被评为市初级调解师,为继续做优我市大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七、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印发了《南通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了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示范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市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报送及日常考核系统上线运行,认真按照《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年终现场核查,目前已完成对县级政府的全面核查。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立法法》、《食品安全法》及《居住证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南通市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全面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市级3批55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强化法治环境营造。加强法治宣传基础阵地平台建设,市、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100%,镇、村阵地覆盖率85%以上,17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建立9家专业普法网站,全部实现了与“法润江苏网”的互联互通。继续实施“普法邮路通万家”工程和“普法连锁店”工程,发放《崇法报》和《法润江海报》74.4万份。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按需施教,率先在全省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实行教材、课时、计划、师资“四统一”的法治教育制度,首期试点在海安县79所中小学和崇川区7所中小学中展开;开展“中国梦?劳动美”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市10万职工踊跃参加;积极推广运用“企业守法诚信评估体系”,将企业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评价等级与银行贷款、社会诚信等挂钩,提升企业守法自觉性;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93.6万份;继续推行流动人口“三点一线”普法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工作点、娱乐点及主要交通线提供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破解流动人口普法难题。
          2015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2016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认真查漏补缺,坚持更高标准,争创亮点特色,把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