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8-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崇川区环卫处建筑垃圾调配场轻飘混合
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13-ZYZB-G2022-0009
二、项目名称:崇川区环卫处建筑垃圾调配场轻飘混合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张家港保税区金贝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216-261室
法定代表人:夏明春
被投诉人: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2、213室
法定代表人:周玉祥
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朱爱萍
相关供应商1:扬州悦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小官庄镇工业集中区沿广路
法定代表人:刁红妹
相关供应商2:江苏昌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东陈镇徐湾村16组
法定代表人:董昌钰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张家港保税区金贝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被投诉人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正扬、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崇川区环卫处建筑垃圾调配场轻飘混合垃圾外运处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3-ZYZB-G2022-0009)”投诉至本局。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1:标书编制不符合相应文件规范要求
投诉事项2:参与投标单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接收证明真实性
投诉事项3:本次参与投标的单位多数未与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使用符合规范的车辆规定
投诉事项4:标书编制不符合相应文件规范要求,评委评审专业度不足
投诉事项5:评委不具有的专业的评审能力
投诉事项6:质疑恶意低价中标
投诉事项7:未按时答复
投诉事项8:未按时公示项目合同签署情况(10天内第一中标人需提供合法合规手续的情况)
投诉事项9:项目本身违反省级垃圾跨界转运文件,错误文件进行招标,应撤回修订重新招标
(二)投诉请求
投诉人要求立即终止该项目,完善招标文件重新进行招标,并对上述几方面质疑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7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