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CCCG202210
二、项目名称: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通锐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高新区杏园路299号盛发科技园5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徐溦溦
被投诉人1: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朱强
被投诉人2: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科技研究院9-601
法定代表人:郭海星
相关供应商: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
法定代表人:陆朝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通锐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被投诉人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JCCCG202210)”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投诉至本局。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人认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投诉请求
取消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