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一季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计分结果的通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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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财购〔2020〕40号),2022年一季度考核计分结果业已产生,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记分满20分的按规定应进行整改,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和验收申请,我局将根据疫情情况择机验收。
附件:2022年一季度在南通地区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计分情况表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