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期就崇川区检察院业务用房综合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1)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绿色采购:依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二)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2年12月22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地址: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恒隆国际A座801室),邮编226001。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ntcjzb@126.com邮箱。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3815216439。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处理。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