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进行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的飞跃,宣示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我们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定不移推动中央9部统计改革的重大文件落地落实,坚定不移惩治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定不移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31项统计现代化改革结出硕果,坚持抓好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统计事业的全面领导。自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印发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作出批示40多次,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运行监测、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等重点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推进国家统计局督察江苏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相继建立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考核监督等3项长效机制。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培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等重要工作,在更高层面、以更大力度科学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推动市“两办”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南通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减分事项,纳入市管干部季度考核责任界定事项。动态修订全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清单、数据质量风险防控办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五位一体”工作制度,织密织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网”。
发挥统计执法检查震慑作用。自2018年启用《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次数72次,检查对象1709家,其中随机检查对象1658家,随机抽查比例达97%。2019年,主动开展对全市7个地区742家企业工业统计数据有责修订,进一步压紧压实历史数据质量。自2020年起,共对72家企业创新推行跨地区部门联合统计执法。先后完成代填代报、违规入库、“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等专项检查和整治纠治工作;建立新增“四上”单位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部门数据“三比对三监测”对照检查和以县(市、区)为主体的数据质量全面自查、交互检查等制度,营造依法统计的严肃氛围,不断净化统计生态。
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分类建设。以海安市为试点,推进县级以下区镇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我市首个县级人民政府统计工作委员会,为推进全市基层统计工作改革提供样板。在全省首创调查单位星级管理办法、乡镇统计星级化管理模式,促进基层统计工作争先进位;部门联动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九大举措,建立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推动开展部门统计“双巡访”。实施统计干部“三年轮训计划”,自2019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联合主办7期统计干部主体培训班,覆盖市级部门和县级以下统计人员500余人次,全方位打牢统计工作根基。
(作者系南通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